产品版本: | 611-用友T6-企业管理软件5.1 | 适用产品: | T6系列 |
产品模块: | 4-工资管理 | 提交时间: | 2012-06-12 |
问题现象: |
当月进行完工资变动之后需要计算扣缴所得税,但是发现某一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已超过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,在所得税申报有中“应扣税额”却没有计算出来。 | ||
原因分析: |
应扣税额不计算的原因有与人员档案中的以下两个参数有关: 1、是否“中方人员”:由于税法规定对于中方人员和外方人员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,如果人员中没有勾选“中方人员”,这样软件会将员工作为外方人员,将其工资薪金所得与“基数”+“附加费用”比较,当工资薪金所得小于“基数”+“附加费用”时即不计算个人所得税。 2、“是否计税”:如果不勾选该项,则相应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参与个税计算。 | ||
解决方案: |
请按以下步骤检查即可解决: 1、“工资管理”-“人员档案”中的相应员工是否为中方人员,如果确定为中方人员要勾选“中方人员”选项。 2、“工资管理”-“人员档案”中相应员工是否勾选了“是否计税选项”,如果没有勾选需要将该选项勾选。 按上述步骤检查后再进行扣缴所得税,“应扣税额”即可计算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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