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用友财税快讯:聊聊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

2018/10/4 10:36:08济南用友
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企业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摊销。无论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其他企业,只要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,符合财税规定,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。

 
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。纳税人应于年度申报前,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,申请享受加计扣除优惠。未经备案的,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。

 

 

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建议方案:

 

一、研究阶段(无形资产准则规定: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)
  1、相关费用发生时
  借:研发支出 — 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水电费、租赁费等等—***项目
  贷:银行存款、库存现金、应付职工薪酬、原材料
  2、期末结转
  借:管理费用 — 研究与开发费
  贷:研发支出 —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水电费、租赁费等等—***项目
二、开发阶段(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资本化即形成资产,否则应费用化)
  1、相关费用发生时
  借:研发支出 —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水电费、租赁费等等—***项目

贷:银行存款、库存现金、应付职工薪酬、原材料
  2、开发项目完工时
  借:无形资产 — ××资产(资本化部分)
   管理费用 — 研究与开发费(费用化部分)
  贷:研发支出 —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水电费、租赁费等等—***项目

 

 

注意事项如下:

一、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、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支出的全部费用化;

二、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,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,分期摊销;

三、企业在一个年度进行多项目研发活动的,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,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。

 

 

 

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如下:

 

1、人员人工费用。

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,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。

2、直接投入费用。

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、燃料和动力费用。

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、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,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,试制产品的检验费。

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的运行维护、调整、检验、维修等费用,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租赁费。

3、折旧费用。

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的折旧费。

4、无形资产摊销。

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、专利权、非专利技术(包括许可证、专有技术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)的摊销费用。

5、新产品设计费、新工艺规程制定费、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、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。

6、其他相关费用。

如技术图书资料费、资料翻译费、专家咨询费、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,研发成果的检索、分析、评议、论证、鉴定、评审、评估、验收费用,知识产权的申请费、注册费、代理费,差旅费、会议费等。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%。

7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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